(本网新媒体:师宽 王旭东 通讯员:王飞)近日,项目承包人投书本刊,称宁夏石嘴山市二十一中学拖欠二建筑公司近千万元工程款已经9年了,进入执行阶段已经6年多了,至今未执结。他作为二建公司该项目的承包人被讨薪农民工、贷款户的高额利息逼得倾家荡产、无家可归,妻子为此整日以泪洗面、痛不欲生。
学校建成已9年至今欠款仍未还
据介绍,2008年3月,石嘴山市第二十一中学教学楼工程,属石嘴山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,通过公开招标,二建公司中标。由于在施工期间学校恶意拖欠工程款,项目承包人高息贷款垫资近八百万于2009年8月22日,将建成的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多功能餐厅、宿舍楼交付给学校并投入使用。
执行法官诱导项目承包人“和解”违规结案
项目承包人说,石嘴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时任主办法官王正栋在2012年11月未按和解审查办理中止结案手续违规结案,为了结案率,明知款未付完,就让当事人和解结案,在笔录上让他签:“款已履行完毕,不再找法院。”
“和解协议”明确约定双方结算后,双方债务相互抵顶后,石嘴山21中学欠他16810564元(含违约金及利息),并分两次付清,在石嘴山21中学一分钱未付的情况下,草率结案。就连石嘴山中院院长陈大威也曾说过:“我们的结案是有瑕疵的,法官应告知申请复议人和解后的风险与后果)。”
最后在高院的公正合法干预下,按法律规定给中院确定三原则:1.立即恢复执行,2.追加迟延履行金,3.及其它约定的利息。但石嘴山中院直至2015年2月,才给他下达恢复执行裁定书。2015年4月,石嘴山中院又下了一个不予追加迟延违约金的裁定,该裁定违反高院确定的三原则,他又向高院申请复议和高院下发的撤销石嘴山中院的错误裁定,但中院又下发了一个不追加迟延履行金的错误裁定,项目承包人无奈又向高院提出复议申请,2016年2月6日听证会后不知何因至今未果,超出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。
被执行人找空壳公司做担保,法院未经审查就放人
2014年7月24日,他在申请人的控制下,法院才不得不将21中学的法人马军宏勉强拘留。8天后找了一家担保公司,就将被执行人释放。原来被执行人找的担保公司——军宏教育集团原来就是一个不符合担保法规的空壳单位,再就又拖着不管了。马军宏口出狂言威胁他:“我上面有的是人 ,你能把我怎样 ,法院能把我怎样,欠款你等的去拿吧!”。
失信黑名单中未列现法人马军宏
2014年7月20日,最高法院的失信黑名单中,石嘴山中院将21中学原法人余九成列入其中。但是早在2012年21中学的法人就已经变更为马军宏了,而且2010年余九成已因大脑出血变成植物人了。那么,法院怎么会犯这样低级的法律错误呢?项目承包人认为,现承办法官丁某荣明显在保护马军宏,使他逃避法律的制裁。
错把本金裁成违约金
2015年,石嘴山中院下发【石执恢字6、7、8】裁定书,错将本金123.4万元的本金裁定成违约金。也属于法官故意犯的一个错误。
宁夏高院:不接受记者采访
5月17日,记者来到宁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传达室,表明来意,值班法警联系上该院负责接待记者的同志,他在电话中表示,对于赵保成与21中学的案子,他们不接受境外媒体的采访。据值班法警介绍,与记者通话的是该院的高某荣。
石嘴山中院:联系不上分管执行的院领导
5月18日,记者给石嘴山中院分管执行的院领导刘某打电话,他不接。随后,记者给他发短信,表明身份和来意,结果他也未回信。